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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助力“老有所养”

2018年02月02日 08:53 来源:湖南民生网打印

  为促进湘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居家老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标,近日,笔者从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道获悉,该街道积极开展低收入老人申报居家养老服务。

  据悉,城市区80岁以上空巢低收入老人、散居特困供养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的同时,将城市区原来实施的60岁以上失能低收入老人、65岁以上半失能低收入老人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分别提高到400元、300元。此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护理费用。

  对符合条件申报的低收入老人,由个人或者家属提出申请,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湘潭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审批表》,申请审核合格对象将由政府出资委托荆鹏家政服务机构提供上户理发、清洗衣被、家庭保洁等各类服务。此次该街道共为44名低收入老人申报居家养老服务,其中今年新增对象有7人,2人已入住养老院。为使广大老年群体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该街道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快捷、方便、高质量的服务使老年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