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将建政府购买服务
2018年04月09日 10:38 来源:贵港市档案局 【打印】 
日前,贵港市妇联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儿童之家”“妇女之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妇女儿童的针对性和专业性,2018年在我市平南县推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儿童之家”“妇女之家”项目工作。《通知》明确要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儿童之家”“妇女之家”项目承接主体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档案,按年度做好重要会议、日常活动的记录及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要求做好“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物资的清理和核对(包括:设备、器材等的登记、保管、借用、配发等)工作,实现“儿童之家”“妇女之家”项目化专业化服务和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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