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编报2007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的通知
2007年12月27日 16:19 来源: 【打印】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2007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政府采购信息年报继续使用2006年版的“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各填报单位应认真阅读《200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填报方法和口径,保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不重不漏、内容完整、真实可靠。要增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全面性与完整性,凡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开展的采购活动,都应当统计汇总。
二、各填报单位要高度重视200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汇总的组织落实工作,及时布置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注意相互协调,准时上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资料。要认真对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准确揭示出政府采购活动的当前状况、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字依据。
三、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分为网络版和单机版。网络版用户可直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http://report.ccgp.gov.cn/login.cfm),单机版用户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统计专栏(https://www.ccgp.gov.cn/tjzl/index.htm)下载压缩文件包。各省级财政部门和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请于2008年2月29日前将电子版和书面文件各1份报送至财政部国库司。电子版数据可通过网络版报送,也可通过软盘报送。
四、财政部国库司将对各地区、各中央单位200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统计基础工作、报表报送情况、报表质量、分析报告质量等因素)继续进行考核评比,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遇统计编报口径等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如遇统计软件操作问题,请及时与南昌兴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现将2007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政府采购信息年报继续使用2006年版的“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各填报单位应认真阅读《200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填报方法和口径,保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不重不漏、内容完整、真实可靠。要增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全面性与完整性,凡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开展的采购活动,都应当统计汇总。
二、各填报单位要高度重视200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汇总的组织落实工作,及时布置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注意相互协调,准时上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资料。要认真对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准确揭示出政府采购活动的当前状况、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字依据。
三、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分为网络版和单机版。网络版用户可直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http://report.ccgp.gov.cn/login.cfm),单机版用户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统计专栏(https://www.ccgp.gov.cn/tjzl/index.htm)下载压缩文件包。各省级财政部门和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请于2008年2月29日前将电子版和书面文件各1份报送至财政部国库司。电子版数据可通过网络版报送,也可通过软盘报送。
四、财政部国库司将对各地区、各中央单位200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统计基础工作、报表报送情况、报表质量、分析报告质量等因素)继续进行考核评比,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遇统计编报口径等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如遇统计软件操作问题,请及时与南昌兴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财政部国库司联系人:
李承双 胡晓丽 010-68552269
南昌兴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高传宝 010-88356251 吴木森 010-88357763
任 弈 0791-6263082 王 熙 0791-6266823
附件1:______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附件2:200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07年12月3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