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壁垒 降门槛 激活力 ——关于在工程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探讨
2026年03月25日 09: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 雨露 懿来 贤齐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中小企业则是这一产业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据统计,我国建筑业企业总数中,中小企业占比超过90%,吸纳就业人数占全行业的70%以上。它们活跃在市政维修、乡村建设、专业分包、劳务协作等各个细分领域,是保障城市运转、服务民生需求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工程领域的实践中,中小企业的发展却面临诸多困境。一方面是“门难进”——资质门槛高、业绩要求严、资金占压大,许多中小企业被挡在招标大门之外;另一方面是“标难中”——与大型企业同台竞争,无论在技术力量还是资金实力上都难以匹敌;还有“钱难拿”——工程款拖欠、保证金占压、结算周期长,资金链始终紧绷。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既是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市场活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现实需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在工程领域,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政策协同,为中小企业打通“堵点”、消除“痛点”、创造“生长点”,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中小企业在工程领域面临的三重壁垒
(一)准入壁垒:资质与业绩的“双重门槛”
工程领域的招标采购,长期以来存在着“重资质、重业绩”的倾向。很多项目动辄要求“一级资质”、“三项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将大量资质等级不高、业绩积累不足的中小企业排除在外。虽然近年来国家推行资质改革,简化资质类别,但在实际操作中,采购人出于“保险”心理,仍倾向于设置较高的准入门槛。
更为隐蔽的是“业绩门槛”的设置。许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合同金额XX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这种“以合同金额论英雄”的做法,使得从未承接过大型项目的中小企业陷入“没有业绩就无法投标,不投标就没有业绩”的恶性循环。
(二)竞争壁垒:与大型企业“同台竞技”的不平等
即便能够进入招标环节,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的竞争也往往处于劣势。一方面,大型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完备的技术团队,可以在投标中报出更低的价格;另一方面,大型企业往往拥有更丰富的投标经验,在标书制作、答辩陈述等环节更具优势。
在评审环节,部分评审指标的设计也无形中偏向大型企业。比如“企业注册资本”、“银行授信额度”等指标,中小企业天然处于劣势;而“技术方案创新性”、“本地化服务能力”等中小企业可能具备优势的指标,在评审中往往权重较低。
(三)资金壁垒:工程款拖欠与保证金占压的“双重挤压”
工程领域的资金问题,是中小企业最痛的“痛点”。工程款拖欠是长期以来的顽疾,“干的越多、欠的越多”成为不少中小企业的真实写照。一个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再到结算、审计、支付,往往要经历漫长的周期,中小企业的资金链随时可能断裂。
与此同时,各类保证金也是沉重的负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名目繁多的保证金,占压了企业大量流动资金。虽然国家大力推行以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采购人仍倾向于要求缴纳现金,中小企业不得不为此“拆东墙补西墙”。
二、政策创新:构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体系
(一)破除隐形门槛,落实公平竞争
破解中小企业“准入难”的关键,在于从制度层面破除各类隐形壁垒。
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工程领域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严禁设置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的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特定区域业绩等不合理门槛。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列举禁止设置的歧视性条款。
二是探索“资格后审”与“信用承诺”相结合的新型准入机制。对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可探索简化资格审查环节,由投标人作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信用承诺,中标后再行核实。这既能减轻中小企业投标负担,又能倒逼企业诚信履约。
三是推行“业绩互认”机制。鼓励采购人认可中小企业在分包项目、劳务协作、专业承包中积累的业绩,避免“唯总包业绩论”。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可探索以技术团队过往业绩作为参考依据。
(二)落实份额预留,创造专属空间
份额预留是支持中小企业的“硬核”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上述金额的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30%。
在工程领域,这些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地。一方面,要推动将份额预留要求嵌入招标文件范本,确保执行“不打折扣”。另一方面,要探索“分包预留”机制,对于大型项目,鼓励总承包单位将部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中小企业,并明确分包比例要求。同时,建立份额预留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真正惠及中小企业。
(三)优化评审规则,让中小企业“优势能显”
评审规则的优化,是让中小企业能够在竞争中“扬长避短”的关键。
一是调整评审指标权重。在技术评审中,适当提高“技术方案创新性”、“项目团队能力”、“本地化服务响应”等中小企业可能具备优势的指标权重;降低或取消“注册资本”、“银行授信”等与履约能力关联度不高的指标权重。
二是引入“价格扣除”政策。对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在评审时对其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使其在价格分计算上获得一定优势。这一政策在政府采购领域已普遍实施,在工程招投标领域也应推广。
三是推行“综合评估法”而非“最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规则下,中小企业往往被迫卷入“价格战”,利润微薄甚至亏损。推行综合评估法,让评审回归“性价比”导向,有利于中小企业在技术、服务、创新等方面发挥优势。
(四)破解资金困局,缓解“钱荒”压力
资金问题关系到中小企业的生存。破解资金困局,需要多管齐下。
一是严格工程款支付管理。建立工程款支付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要求采购人按期支付进度款,逾期未支付的予以公开通报。探索“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由第三方机构为工程款支付提供担保,解决中小企业“不敢要账、要不到账”的难题。
二是大力推行电子保函。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保证金,释放被占压的流动资金。平台应实现保函在线申请、在线提交、在线核验,让中小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保证金缴纳。
三是鼓励预付款制度。对于中小企业中标的项目,鼓励采购人将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并在合同中明确支付时限,通过平台在线办理、在线支付,缓解中小企业前期资金压力。
三、技术赋能:AI与平台如何助力中小企业“破局”
(一)智能匹配,让中小企业“找得到”商机
在传统的招标采购模式下,中小企业获取项目信息主要依靠人工浏览网站、关注公告,信息获取效率低、覆盖面窄。基于AI技术的智能匹配系统,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资质范围、专业特长、历史业绩等特征,自动推送符合条件的项目信息。中小企业只需设置好“企业画像”,系统即可将相关项目“送上门”,大大提高商机发现效率。
(二)智能编标,让中小企业“投得起”标书
编制高质量的投标文件,对中小企业而言是沉重的负担。聘请专业人员成本高,自行编制又容易出错。AI智能编标工具可以破解这一难题。投标人只需输入项目基本信息,系统即可自动生成投标文件框架,并提供历史成功案例的参考范本。AI还能对招标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提示是否存在潜在的“陷阱条款”,帮助中小企业规避风险。
(三)智能评审,让中小企业“评得公”
评审环节的公平性,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的中标机会。AI辅助评审系统可以实现对投标文件的客观指标自动比对、自动打分,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对于技术方案等主观评审内容,AI可以帮助专家快速梳理、对比不同方案的优劣势,确保评审过程更加透明、公正。
(四)智能监管,让中小企业“拿得到”钱
工程款拖欠、履约纠纷是中小企业最头疼的问题。智慧监管平台可以对合同履行全流程进行跟踪,自动提醒采购人按时支付进度款。一旦出现逾期支付,系统自动向监管部门推送预警。对于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平台可以提供在线调解、在线仲裁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高效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四、多元赋能:从“输血”到“造血”的系统支持
(一)金融支持: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中小企业在承接工程后,往往需要垫付大量材料款、人工费,资金需求迫切。金融机构可以依托交易平台的数据,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上的历史交易数据、履约记录、支付情况等,可以作为授信依据,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无需抵押、在线申请、随借随还”的融资支持。对于优质的中小企业,还可以给予利率优惠。
(二)培训赋能:提升专业能力
不少中小企业在投标能力、项目管理、合同履约等方面存在短板。政府部门可以依托平台,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如何读懂招标文件、如何编制高质量的投标文件、如何规范履行合同、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等。培训形式可以采取线上课程、线下讲座、案例分享等多种方式,确保中小企业“学得会、用得上”。
(三)产业协同:融入大企业供应链
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不是简单的竞争关系,更应是产业链上的协作关系。应鼓励大型总承包企业将部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中小企业,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生态。平台可以设立“供应链协同”专区,发布大型企业分包需求,供中小企业对接。对于带动中小企业成效显著的大型企业,可在评优评先、信用评价中予以加分。
(四)信用赋能:让诚信成为“通行证”
诚信是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平台应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供应商诚信画像,将中小企业在投标、履约、支付、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表现全面记录。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可以在投标中给予加分、减少保证金、简化资格审查等激励措施。让“讲诚信、重质量”的中小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回报,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
中小企业是工程领域的“活力之源”,是保障就业、服务民生的“中坚力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既是落实国家政策的政治责任,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选择,更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内在需要。
在工程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破壁垒”——拆除各种显性隐性的准入门槛;需要“降门槛”——减轻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的制度成本;更需要“激活力”——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施展才能的舞台空间。
相关文章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主要数据填报值为0应如何认定2026-02-11
- 如何平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保障项目质量的关系2026-01-20
- 如何发挥政采政策功能为中小企业减负2025-08-15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的“合同分包”应如何“分”2025-06-24
- 《中小企业声明函》引发质疑的处理困境2025-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