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引导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采购需求
2025年06月05日 10: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打印】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力助企解难推动中小企业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5〕1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本措施自2025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五方面24个措施,进一步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激发活力、稳健发展,其中包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大中小融通促进等。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若干措施》明确,政府依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关于大中小融通促进,《若干措施》明确,深入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分地区、分行业常态化组织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融通对接活动,推动大中小企业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现供需匹配、协同创新、成果共享、生态共建,引导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采购需求。深化供应链平台建设,逐步建立跨产业、跨行业的供需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产品、技术供需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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