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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8月20日 17: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施工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采购单位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邗江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7: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
预算金额¥10.6786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18605218299
采购单位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扬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科长、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代理机构名称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 18605218299
附件:
附件1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

项目概况

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施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楼代理部(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GHSJ-CS2024-0001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786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786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楼代理部(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至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楼代理部(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投标登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扬路12号        

联系方式:杜科长、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            

联系方式:刘工 18605218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860521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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