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年10月18日 08:5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国办发〔201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长:张高丽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楼继伟财政部部长
丁向阳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员:李晓全中央编办副主任
连维良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顾朝曦民政部副部长
戴柏华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义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范一飞人民银行副行长
顾炬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工商总局副局长
袁曙宏法制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6月21日
相关文章
- 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11-02
- 宿迁市148类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2017-11-02
- 成都市财政局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程2017-11-02
- 福建罗源:政府购买服务助力环境整治2017-10-30
- 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