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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市场开拓

2015年07月07日 09:48 来源:新华日报打印

  从一般的发展规律来看,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西方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在5000-10000美元左右。而江苏省在198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仅为345.5美元,政府和社会当时都无力解决老年人口的贫困、医疗和养老等问题。经过近30年的发展,江苏人均GDP2013年达11862美元,进入了世界银行定义的“中高等收入发达地区”的行列。江苏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加之将其纳入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这两年省财政专项资金不断增加,2014年预计达到6.2亿元,积极推动江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江苏省养老需求巨大。预计2020年江苏省老年人口将达2000万左右,按每张养老床位30万元的较低建设标准来算,仅养老床位建设就将拉动投资1038亿,年均投入达150亿左右;如果再加上养老医疗、养老设施、养老食品、养老教育、养老旅游等衍生行业,老年人口消费总额将达8000亿以上。显然,仅靠政府投入是不够的,需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市场的开发,完善江苏省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主体”,各地也出台配套政策,引进一些国际养老机构如美国的诺滨逊、以色列的Natali等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内部分大企业如金陵饭店、三胞集团等也纷纷进军养老服务业领域,但仍存在着诸如养老用地人均标准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养老设施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税费优惠的营利性认定、养老服务人才的技能培训和资格评定等问题,现有政策对社会资本参与的激励作用还不够明显。

  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更为有效地完善江苏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兹对各地在落实省实施意见、发展养老服务方面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完善现有鼓励政策,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市成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构(老年事务局),把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和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确保土地、资金、财税、信贷、人才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到位。

  二是逐步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养老产业的竞争性领域和具体运营项目。同时,逐年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力度,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养老消费券”,保证老人基本养老需求。

  三是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突破养老产业发展瓶颈。筹资建立江苏养老产业发展基金,提高养老产业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

  四是积极培育具有江苏本土特色的养老企业和养老品牌。

  五是推动企业模式创新,鼓励与金融、科技、医疗、文化相融合的养老产业。鼓励养老与金融相结合,开展商业养老保险和理财产品创新,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养老专业银行,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法推动更多的信贷资金进入养老领域。鼓励开展各类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智慧养老”服务,打造老年电子商务专业平台。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养老与文化相结合,关注老年精神健康,大力发展老年培训、老年旅游、老年休闲等文化产业,举办大型老年节庆和主题活动。

  六是构建养老服务评估和监督机制,优化养老产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