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养老院买意外险 政府报销八成
2017年04月14日 11:06 来源:齐鲁晚报 【打印】
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强提出“建议济南市的养老机构为其中的老人投责任保险”。傅强说,提出这项建议源于他接触到的一个真实事例。“在一个几个合伙人办的民营养老院里,由于疏忽大意造成失火,烧死两位老人,抢救一位老人时就花了三四十万元医药费。”
傅强说,随着济南市养老事业的发展壮大,各类各色的养老机构也越来越多,但有的养老机构在管理方面还存着一定的漏洞和不足之处,不能为老年人提供保障。
老人们在养老院里安享晚年。
“建议养老院购买社会保险,一旦有险情发生造成老人的人身伤害,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由保险机构来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这样比较好一些。”
据悉,截至目前,济南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130万人,平均4个济南人中就有一位60岁以上老年人。保护老年人的权益确实成为社会的迫切需要。
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成文元回答,“这一点我们也注意到了,从去年开始策划、沟通,目前已经确定今年启动‘养老机构意外伤害综合责任保险’。”
成文元介绍,“养老机构意外伤害综合责任保险”在起步阶段,政府将负责拿大头。“养老机构参保责任保险的,由市级财政按照标准保费的60%给予补贴,县级财政按照标准保费的20%给予补贴,其余20%由养老机构自行承担。”
据悉,在济南经民政部门许可设立,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都可参保养老机构意外伤害综合责任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费补贴。
“这项工作将于5月开始。”成文元说,购买主体和保障主体还是养老机构,因此本着鼓励倡导加自愿的原则。但下一步会考虑把购买综合责任险的内容放在养老机构评级评定的内容里,作为一项督促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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