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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柳河县校车服务项目

2017年10月18日 09:08 来源:柳河县教育局打印

一、项目背景

(一)基本情况。吉林省柳河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幅员面积3348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219个行政村、38万人口。2012当年有各级各类学校51所,其中城镇13所、农村38所,义务阶段在校学生23298人,其中住宿生7976人,乘坐校车学生4810人,乘坐校车学生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0.6%。全县有接送学生大小车辆共235辆(审批合格车辆188辆,未审批车38辆,跑线公交车9辆),座位数共2008个。共有行车线路166条,途径305个村屯,每天车辆单程距离达2016.2公里,全县乘车学生每生月平均缴费122元。

(二)旧校车运行存在的问题。为了有效利用接送学生的235辆车,通过实行领导带班、教师跟车值班、学生分时间段放学等方法,勉强解决了4810名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问题。但是从运行效果上看,存在二个突出问题:一是接送学生车辆普遍超员,原因是有些车辆在不超员运输时需要往返3-5次,才能将学生送完,车主受利益驱使通过超员的方法减少接送次数,实现利益最大化;二是接送学生的车辆车况和驾驶人资质均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标准,从车况上看有轿车、微型面包车、中型面包车到客运公司淘汰的大客车等,安全系数低,司机大多也是各村屯本地司机,个人素质良莠不齐,安全监管困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校车安全关系学生的人身安全,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更牵挂着广大学生家长的心。鉴于此,柳河县县委、县政府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指针,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柳河实际,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校车服务方式,转变旧校车的运营模式,消除校车运行隐患,确保校车服务健康、安全、有序的发展。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政府购买校车服务主体。依据201245日国务院下发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指导,“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柳河县成立了以柳河县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校车管理工作办公室,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牵头,明确柳河县教育局作为政府购买校车服务的主体,研究制定新的标准化校车运营模式,负责统一组织政府购买校车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职能,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措施,为顺利开展政府购买校车服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深入调研,缜密核算,积极筹备项目申报。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柳河县教育局针对全县学生乘坐校车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对全县现有运输车辆、乘坐学生人数,运行线路状况、涵盖村屯数量进行了反复调研论证,根据省内外经验,结合本县实际,拟采取“政府主导,公司化运营,财政补贴,收补相兼”运营模式。在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的前提下,将全县校车委托给一个公司统一管理,实行公司化运营,县财政出资购买校车并给予运营补助,或只给予校车运营公司一定的运营补贴,在不提高学生现有车费标准的前提下,收取学生的费用加财政补贴做为每年给予运营公司的费用。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和参与竞争的公司,前期设计了两种新型运行模式及资金预算,形成了《柳河县校车模式探索参考的报告》(2012125日)(见附件1)、《校车运营企业(个体)对比一览表》(附件2),上报县政府并组织相关部门论证。

(三)加强组织,科学推进,确定政府承接校车服务主体。一是精心筹划,做好校车改革准备工作,实现标准化校车运营的平稳过渡。我县原有,为平稳取缔原有235台个体运行车辆,柳河县组成校车营运改革调研组,深入乡镇、中小学校召开座谈会,广泛宣传校车改革的重要意义,耐心细致地做好原车主的思想工作;向原车主逐个发放征求意见表,及时召开意见答复会,耐心细致地向家长和车主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标准化校车运行的优势,询问学生家长及原车主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解决原车主集中关心的问题,采取向原车主发放油补30.95万元、返还车船使用税15.86万元、对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标准车主优先办理低保和公益岗位等措施,赢得了原车主和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取缔所有个体营运车辆,为校车改革提供了基础条件,实现了新旧平稳过渡。二是开展政府购买校车服务,确定承接主体。柳河县制定了《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主导、购买服务、公司化运营”的校车管理体制。为彻底解决营运车辆不达标问题,柳河县先后到抚松、长春等地考察调研校车营运情况,结合柳河实际,从营运方式、车辆配置、收费标准、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比照,制定了优中选优的营运改革方案,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由吉林省恒宇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承接柳河县乘车学生的交通服务。柳河县政府于2013222日,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启动了新的标准化校车运营模式,并形成常务会议纪要,明确了由县财政局承担校车服务费用和补贴,教育等职能部门在标准化校车运营管理中的工作职责。

(四)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柳河县政府购买校车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强了政府购买校车服务预算资金管理,确保了政府购买校车服务预算资金安全、规范、有效。2013年,柳河县财政安排政府购买校车服务资金300.5万元,2014年财政333.6万元,2015393.6万元,保证了国标校车的正常运转。

(五)加强合同管理,确保校车正常运营。2013年,柳河县确定吉林省恒宇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柳河县政府购买校车服务承接主体后,县教育局与恒宇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校车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合同期限、合同价款、校车数量、校车标准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20133月恒宇公司投资1624万元,购置校车63辆,座位共2652个;参照客运班线标准,为每辆校车足额投保,除法定强制险外,为每名学生出资80元,购买了50万元的座位险;为使全体教师负起责任,调动跟车教师的积极性,恒宇校车服务公司还为营运照看教师每人每月发放800元补贴;建立了3G网络安全管理动态监控平台,全方位对行驶校车进行动态管理,保障乘车学生的安全。通过政府购买校车服务方式,乘车学生平均候车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每月交通费平均不超过120元。20158月,柳河县恒宇校车公司为进一步提高校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投资2000余万元,将原有的旧校车全部更换为完全符合国家新标准的尖头校车,有力保障了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截止目前,柳河县拥有新型国标校车71辆,有效座位数2606个,乘坐学生5400人,座位拥有率48.3%,校车行驶线路151条,覆盖全县327个村屯。每天每辆校车平均运行2趟,总行程达5000多公里。

    (六)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一是政府主导,增强部门联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201310月,柳河县县政府召开了校车联席会议,制定了《柳河县校车管理办法》(见附件5),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了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和校车公司的职责范围和行为规范。坚持属地监管,按照谁属地、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政府负责确定行车路线和道路、桥涵的日常维修、养护,确保上下学道路安全、畅通,协调执法部门和学校加强车辆的日常监管。实行执法监管,相关执法部门实行校车户籍化管理,依法打击“三无”车辆参与营运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一校一警”制度,由交警部门派驻校外交通管理员,定期对责任区内的校车通行线路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突出主体监管,教育部门承担学生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校车管理办公室,配备3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校车的日常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协作,将校车工作抓实做好。自2013年开始形成全县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总结当年校车运行工作,研究解决新的问题,部署开展好下一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实现校车安全管控智能化。建立3G网络安全管理动态监控平台,全程实时动态网络监控校车运行,开启柳河校车营运的新模式。在县教育局和恒宇校车服务公司网络监控终端平台上,可以直接看到校车的运行状况,校车司机驾驶情况、车厢学生、照管教师状态,运行速度,超速自动报警装置,全方位对行驶校车进行动态管理,保障乘车学生的安全,仅每个校车的监控流量费用每年就达800元。                  

三是常态监督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保障校车安全运行。在政府指导下,柳河县教育局协同交警、安监等职能部门,定期对全县校车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进入冬季后,针对雨雪冰冻路滑实况,进行重点校车安全隐患、运行路况排查,冬季“以雪为令”各部门积极联动:采取勘查路线、提示预警、清理积雪、停课停运等措施,指导校车公司加强冬季校车安全防护,确保校车安全。

四是建章立制,形成校车安全运行长效机制。柳河县教育局和校车公司针对校车运行实际情况,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培训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做到责任明晰,分工明确,校车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项目主要成效

一是管理规范,标准统一,政府主导地位增强。政府主导地位不因市场变化而发生变化或削弱,校车公司自始至终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下运营,行为规范不偏离政府和百姓意愿,购买服务方向明确,效果显著,学生家长得到实惠,学生乘车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安全管控,风险降低,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国标校车统一配置标准和质量,乘车学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统一保险、统一照管、统一管理,彰显公司化运行的优点;校车公司购买齐备的险种,降低了事故的风险,解除了政府的后顾之忧;聘用学校教师为随车照管员,素质高,责任清,底数明,提升了对乘车学生的管理和校车的服务质量。恶劣天气,统一调度,统一指挥,一个尺度,树立一盘棋思想,安全保障规范有效。校车公司服务主动性增强,遇有社会上发现重大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就会主动强化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是信息化控制,标准化建设,保证了运营质量。公司化运营,统一标准的车载监控系统和网络平台的结合,有利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通过监控平台信息化管理,实时掌握校车运行状态,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种违章违纪行为,使校车运行过程状态中驾驶员、学生、照管教师一览无余,保证了校车的安全运营质量,监督、监管双丰收。

柳河县自实行政府购买校车服务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学生交通事故。2013年吉林省校车校园安全管理现场会在柳河县召开,为全省校车运营管理提供了新的模式,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保证运力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学生家长接送孩子的负担,标准化校车运营模式为学生提供了安全、高效的上学方式,收到了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四满意”的良好效果。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购买校车服务支出增加,财政投入压力很大。2013年,柳河县财政安排政府购买校车服务资金300.5万元,随着乘坐学生人数的增加,及时增购了校车,2014333.6万元,2015393.6万元,导致财政压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