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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2022年09月26日 11: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为更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动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发展,上海市财政局多项举措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履行规范程序,将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列入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市政府集体决策等程序,制定实施了《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海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细化重点环节规定,《办法》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以下简称102号令的基础上,结合地方政府部门职能特点,充分采纳各区财政局、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明确了指导性目录与禁止性事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对预算管理、全过程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健全两级制度体系,《办法》明确各区财政局应当制定区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区级指导性目录截至2021年底,本市大部分区均已印发区级管理文件,市、区两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二是加强预算编审管理。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102号令和《办法》有关规定,明晰项目安排导向,要求各预算主管部门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项目。严格把握整体规模,要求预算单位坚持从严从紧、能省则省的原则全面梳理部门各类工作经费,应当由部门自行履职的事项不得购买服务,合理控制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各预算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属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 

   三是持续推进绩效评价聚焦重点领域评价,选取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且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类及预算金额较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重点关注购买服务行为的经济性、规范性、效率性和公平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财政重点评价中提出预算资金安排类问题的,要求各市级预算部门提出针对下年预算安排的整改意见,经与财政部门沟通一致后按整改意见安排下年预算,切实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相挂钩。加强业务沟通指导,有序推动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加大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力度。 

    四是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针对《办法》的主要特色和重点内容制作相应的政策图解和视频微课。开展实地考察调研,赴部分区了解政策落实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及时跟踪掌握基层一线情况。组织开展培训,2021年累计在各类培训班上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课程11次,面向各区政府、市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乡镇财政干部、新进公务员等,详细讲解政策规定,强化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