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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权:建立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2015年03月13日 10: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新一届国务院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作出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站在改革前沿的广东,是怎样建立机制,又是怎样具体实施的?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

  “近年来,广东省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通过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编制购买服务目录、扶持培养社会组织等,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取得显著成效。”曾志权从几个方面作了介绍:

  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该省修订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修订印发《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流程和投入方向,增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工作实效。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起财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明确财政、机构编制、发展改革、登记管理、监察、审计等部门及购买主体的职责分工。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总结2012年印发的《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施行情况,参考其他省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对目录进行修订,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等5个一级目录,55个二级目录,307个三级目录。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包括:对新创办(成立不超过3年)的社会组织在办公条件、社会服务项目成本费用和培训费用予以10万元至3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将原本用于“养人”的资金逐步调整为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落实国家关于公益性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等。

  关于下一步改革,曾志权介绍说:“我们将落实各项中央有关政策,加强宣传培训,加强督促落实,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各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落实购买服务资金来源,并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不断促进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编制的核定与单位履行职责相适应。”

  曾志权还回答了财政资金重点投入的服务领域的问题。“我们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中对购买服务内容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等事项外,属于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等事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原则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转由社会力量承担。因此,财政资金重点投入的服务领域主要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