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及着力点
2015年05月28日 17:06 来源:河北日报 【打印】
政府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有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落实这一要求,需要正确认识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和内涵,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提供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向社会机构或组织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市场主体,即“向谁买”;二是购买内容,即“买什么”;三是购买的方式,即“怎么买”。
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其一,竞争性购买。对质量标准明晰且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竞争充分的政府公共服务可以通过竞争性方式采购并且签署购买合同。其二,委托性购买。对于专业性质较强而且市场上社会组织发展不充分的公共服务可以采取非竞争性的政府委托方式,政府对其进行转移支付,或者提供经费保障或补贴。其三,民办公助的形式购买。对内容明确的软服务用推广消费券的方式采购,如政府发放养老券购买养老服务,发放教育券加强流动人口教育培训等。
近年来,我省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不断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从实践看,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还需在以下方面着力。
1、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完善《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明确企业或个人向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按税法规定给予税前扣除。降低社会组织注册门槛,通过提供资金支持或者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其发展。
2、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自身专业化水平。当前,我省社会组织存在总体数量偏少、规模偏小、能力偏弱、专业性不足、缺乏独立性和运作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为促进民办社会事业的发展,有必要借鉴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孵化器模式,通过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或者公益孵化器,促使各类社会组织快速成长,并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3、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和规范化程度。采用市场化程度更高的“招投标”等方式,不断规范政府购买行为。比如,各级政府首先要向社会公布其公共服务预算,以及购买服务的价格、数量等各项质量指标,然后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竞标,成功者获得政府拨款,并按照政府的要求提供服务。
4、建立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政府各部门之间要统一协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见和行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政府稳定的预算安排是政府购买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政府在每个财政年度都应有专门的预算安排,并且以法律形式保证购买公共服务的预算安排。
5、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其一,建立起社会组织内部科学的评估体系以及有效的绩效评级标准和激励机制;其二,建立完善外部(主要是政府)对整个社会组织队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社会组织经费开支项目的效益评验;其三,建立独立、专业的第三方外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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