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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政府出资购买老人意外伤害保险

2015年07月20日 09:26 来源:南湖晚报打印

  嘉兴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之高位于全省前列,如何抵御意外风险成为老年人及其子女和整个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

  上周,《嘉兴市政策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为提高嘉兴市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做了有益探索。

  政府出资让老人受益

  过去,老人在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活动时不小心受伤,或者是在读老年电大时突发意外情况,往往都要老年人自己来承担医疗费用。今后,万一老人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多多少少可以把心放宽一些了。

  “主要是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让利、适度普惠的原则来操作的,也就是说,政府通过搭建平台、出台政策、购买服务等举措,引导和促进保险公司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低保费、广覆盖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承保的保险公司,并由保险公司负责宣传、推广、理赔等具体事项。”嘉兴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工作是由政府出资,为本市户籍的老人购买1份政策性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推进嘉兴市老年福利体系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让广大老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也鼓励单位、家庭和老年人购买多份保险。

  记者了解到,凡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老人,或者不具有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居住生活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60周岁以上老人,都是参保的对象。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初定),政府出资参保的户籍老年人数以某一个时间节点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人口数为基准。

  本市户籍老人参保实行免清单投保,凡年满60周岁的户籍老人自动纳入保险范围,保险公司动态管理被保险人信息。一次公开招投标保险时效为2个年度,保费按年度支付。非本市户籍老人购买保险的,由投保主体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并自行支付投保资金。

  “市民政(老龄)、财政、卫生、人力社保等部门将紧密配合,抓紧研究确定实施方案,9月底之前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市户籍老人在政府购买1份保险的基础上,需购买多份保险的,由投保主体与中标保险公司另行签订保险协议,并自行支付投保资金。”嘉兴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说。

  发生哪些情况后有赔付

  “赔付分两类情形确定赔付标准,第一类是老人在政府(含村、社区)开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食堂、文化礼堂、老年电大等非经营性的为老服务场所,或在政府(含村、社区)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中发生意外的赔付;第二类是在嘉兴市范围内的一般活动中(含居家、出行和养老机构内)发生意外的赔付。第一类情形是保险赔付的重点,赔付额度相对要高,具体赔付、补助金额及细则由中标情况确定,在保险协议中明确。”嘉兴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说,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意外产生的医疗、照护费用以及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残疾,由中标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具体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死亡或伤残保险金;第二,医护费用赔付,除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负担之外,对自负自理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赔付,同时,照护费用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予赔付;第三,骨折补贴,在医护费用赔付的基础上,给付骨折定额补贴。

  经开区已先行试点

  据了解,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于今年1月1日为全区户籍内60周岁以上(含)老人投保中国太平洋人寿嘉兴公司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数共有18828人,其中,试点后的首例因意外事故出险的案例已经理赔结束。

  今年4月20日下午,张阿姨在良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活动室看电视,下楼梯时不慎摔伤致大腿骨折,她当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6月5日,张阿姨的家属向太平洋人寿嘉兴公司提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核实情况后于当日结案,赔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6603元,意外伤害住院护理保险金(按住院天数给付)1150元,共计理赔金额7753元。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开展以来,我们公司已经陆续为因意外出险的老人提供理赔保障,如茶香坊社区、天河社区都有老人因意外获得理赔,同时,我们也在多个社区开展老年人意外保险的知识讲座,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保险服务。”中国太平洋人寿嘉兴公司团体业务部副经理宋涛说。

  “开展政策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符合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是嘉兴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切实举措,我们要将其作为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减轻老年人、家庭、政府和社会的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