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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逐步建立保障性住房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2015年09月06日 14:48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打印

  据巢湖市政府网报道,巢湖市立足实际推进保障性住房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年初,巢湖市出台《巢湖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主要从房屋移交、物业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维修管理、审核和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六个方面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后管养,同时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针对城市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物业管理费入住家庭承担50%,政府财政补助50%;针对待分配的空置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费用由财政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100%支付;针对超出保修期限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按规定组织修复;公租房建后建后管养实现政府主导、企业维护、个人部分承担的综合管理模式。

  针对棚户区改造住户的物业管理费用,第一年政府补贴70%,第二年政府补贴30%,利用2年时间,实现由政府管护向住户承担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