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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启动社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目录编制

2015年10月09日 15:52 来源:金华新闻网打印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进程,市民政局于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编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工作。

  据了解,凡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本次推荐性目录编制的主要单位。其中,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编制的必要条件;其次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等;三是社会组织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四是连续2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是本次推荐性目录编制的基本条件。

  据介绍,这是市民政局第二次开展该项工作,将在2014年出台的152家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的基础上,对名单进行调整和充实。本次推荐性目录采取社会组织自荐或业务主管单位集中推荐两种形式。由市民政局复审申报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编入推荐性目录,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布。今后市民政局将按照省民政厅目录编制管理办法要求,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有社会组织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未得到年检合格结论、受到行政处罚、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等情况,将被从目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