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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安监部门可"外购"安全技术服务

2015年12月14日 15:34 来源:天津网打印

  近日,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天津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提升本市安全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安全天津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向社会力量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列入财政预算。

  根据该《办法》,该市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力量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社会力量也可以承接政府购买的安全技术服务。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管理过程中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支撑,可以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的具体条件,由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安全监管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对本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技术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