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2018年01月15日 08:56 来源:人民日报 【打印】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财政部门要将律师承担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参与信访、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制度性安排提供经费保障。
此外,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意见》要求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严格依法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服务设施和平台,通过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处理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问题。
该《意见》紧紧围绕依法治省目标,提出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对海南省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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