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财政局圆满完成州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
2018年08月01日 10:33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为规范推进怒江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效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通知要求,怒江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州级符合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资格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结合省、州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编制分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以财政部门与相关州级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开展目录编制的宣传培训和解释解答,组织相关科室负责指导性目录审核工作,建立了“综合与研究科+预算科+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的三重审核机制,按照“应买尽买,应编尽编,规范管理”的要求,逐一对州级部门编制的指导性目录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和解释。截至目前,州财政局已圆满完成了州级符合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资格的51家部门指导性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已在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继续一如既往地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同时,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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