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购买服务 » 综合信息 » 地方

河北平泉:推行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8年12月07日 09:49 来源:承德日报打印

  平泉市切实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加强预算管控,落实购买事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18年度,共有12项服务事项纳入购买服务预算,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684万元,当年实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3315万元,占全部购买服务预算总额的90%。其中,完成购买公共服务1615万元、技术性服务99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711万元。重点推进城区“环卫一体化”管理管护和城区绿化工程养护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总额2495万元,减少临时用工280人。

  编制指导性目录,强化政策基础。把指导性目录编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主动为各预算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正确理解政策,确切编制好目录,客观分析问题,做到精心编制、精准施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抓好预算管理,与部门预算管理体制相兼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共服务的六大分类,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执行、绩效评价等方面与其他预算的执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一并进行。

  抓好采购管理,与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相兼容。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限额标准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并对项目单独标识。实际执行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政府购买服务的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等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