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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财政:“多举措”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

2019年10月23日 08: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27号)的文件要求,宜黄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举措”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的有效途径,也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财政支出管理的创新手段。根据县政府启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政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具体措施,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作为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注重部门配合。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宜黄县政府采购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平台,公告购买服务项目相关信息,按照《江西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定内容,大力宣传社会购买服务意义和重要性,做好购买服务配套服务工作。同时,与教育、卫生、文化、残联、司法、城市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稳步推进服务。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机构编制、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原则,全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个数、资金支出总量连年增长,2017年全县实际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8个,支出总量2921万元。2018年全县实际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1个,支出总量6401万元,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县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将超过1亿元。全面推进县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涉及到公检法部门、教师、文化送戏送电影下乡、人事部门公益性岗位、乡村医生、城管和环卫等多部门工作人员。

  四是加强行业监管,注重绩效评价。按照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牵头充分发挥各相关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年初各部门把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明确购买主体、服务承接机构的权利和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预算法》赋予的预算绩效评价原则和手段,量化工作指标、实施绩效评价,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向更多的领域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