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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财政局创新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2021年06月07日 08:5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解决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泛化、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把握出现偏差、绩效管理薄弱等问题,阜新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创新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得到上级部门和省内其他城市的一致认可。

  一是制定《阜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从项目立项纳入财政预算开始,将购买服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以表格形式在购买单位门户网站、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等相关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是将绩效评价贯穿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工作。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的内容、指标等,要求购买主体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定期开展绩效评价,事后绩效自评,探索运用第三方评价评估,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着力解决好“买得值”的问题。

  三是编制《阜新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根据阜新市实际发展情况,按部门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编制《阜新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深化“放管服”工作,创新工作模式,还“权”于购买人,对于部门自身认为需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事项,可以编制或修改本部门指导目录,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四是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指南》。指南囊括了近期国家、省和阜新市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策文件,重点解决“怎么做、如何做、做的好”的问题,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