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原因剖析及其防范措施(上)
2009年08月11日 15:21 来源: 【打印】
原因剖析
概括起来讲,政府采购项目废标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招标文件制作不规范。一种情形是招标文件门槛设置高。有些招标文件不是要求投标人资格(如注册资金、专业资质、合同业绩、单位规模等)偏高,如一些政府小工程采购项目也要求项目经理押证或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等;就是要求标的的技术要求或售后服务等较高,致使经营规模不大的供应商因资质不够、技术能力有限等望而生畏,而无法参与竞争,经营规模稍大的供应商又由于项目的标的额不大而对投标不感兴趣,结果是:高不成,低不就,想做的进不来,符合条件的又不愿参加,最终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第二种情形是采购人制作的标底不规范。就是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考虑不周,没有考虑资金成本,以及交通、天气、地理条件等因素对成本的影响,以致于“标底”制作太低。而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后,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只能作废标处理。第三种情形是内容表述不清楚,主要表现在对标的的规格、型号、运输、安装、评标标准、售后服务、验收要求等实质性内容表述不清楚,不是内容含糊其辞,就是内容不完整,令人费解,同样导致多数供应商不敢投标,投标人寥寥无几。第四种情形是招标文件中对设备的型号和配置要求不尽合理,往往存在指定品牌或限定一个品牌范围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排斥了其他品牌供应商的投标,由于在一个地区同一品牌的代理供应商本来就不多。此外,还有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期限过短,按正常情形难以按时完成,所有这些,都同样会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出现废标现象。
付款条件不理想。在这方面常有三种情况使投标人不想投标,以致于大家都不愿投标而造成废标。①付款条件苛刻,不是要求投标人垫资50%以上,就是要等到完工后才逐年归还,且每年还款比例较低,只有10%左右,供应商如期履约后,一时不能收回或在很长时间才能收回全部合同价款,这种情况极大地挫伤了供应商特别是外地供应商的投标积极性。②首期付款比例偏低。这主要发生在政府工程采购中,首付款只占项目总造价的10%-20%,不足以应付工程的前期费用,且很多项目由于一时贷不到款,资金筹款困难,加之项目要求施工期紧,还要参加投标竞标,这让一些供应商失去了投标的积极性。③付款条件不理想,不是直接支付。一些从总项目分出来的采购项目(包括暂定价和甲购项目),由于付款人是总承包商,不是招标人,总承包商难以保证按招标文件进行付款;且分包人办理取款手续复杂,加之有些招标人或总承包商资信不高,这让一些分包供应商在收回资金上更是忧心肿肿,担心难以及时回款,没有投标积极性,从而,也导致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出现废标。
采购机构操作不深入。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如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中的经办人工作质量不高,操作不深入,或者采购机构本身对采购人就存有一种不负责任的偏心,有意不细致,也会造成废标。其表现:一是未及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二十天时间;甚至于有的未在所有的指定媒体上发布,或者未与指定媒体协调好,刊载在偏僻的地方,不容易被人看到,影响了众多供应商的投标,以致于使本次采购发生“流产”。二是采购机构编制的采购预算不准确,由于本身测算粗枝大叶,或者未实行三级复核,导致采购预算偏低,以致于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而废标。三是该提醒投标人注意的未提醒。如,没有及时提醒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内容、付款条件、合同条款、具体参数等内容。没有提醒投标人在“细小项目”上莫大意。这些细小项目是:①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封记的;②未全部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的,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未在所有重要汇总标价旁签字盖章,或未将委托授权书放在投标书中;③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不符的;④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法定注册地址的;⑤投标书的附件资料不全,如设计图纸有漏页,有关表格填写有漏项等;⑥投标书字迹不端正,无法辨认的;⑦投标书装订不整齐,或投标书上没有目录,没有页码,或文件资料装订前后颠倒的等。以致于使投标人在没有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投标,或者在没有认真复核上述细小项目的情况下就投标,不是不能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制作的投标书不合要求而造成废标。
投标书制作不细致。尽管发生此类情况不多,或者如上一段所述因采购操作机构未提醒,但作为投标人来说,不应推卸责任,不应不引起重视。故再写一段,重申一下。第一种情况是投标书与投标须知有差错。如某投标人将“近三年”,理解为“近年”。将“成功交易业务记录”理解为“内部机构成功开发记录”,以致于使形成的投标书违背了“招标须知”,成为废纸一张。第二种情况是“实质要求”有遗漏。如某次招标中有四家投标人都遗漏了“投标人必须取得对所投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文件”这一要求,都因未提供相关授权文件而被淘汰,导致本次招标废标。第三种情况是“重要部分”被忽视。“标函”、“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都是投标书的重要部分,也是体现投标人是否具有竟争实力的具体表现。倘若,投标人对这些“重要部分”不重视,不进行认真、详尽、完美的表述,就会使投标者在商务标、技术标、信誉标等方面失分,以至于最后落榜,造成该项目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此外,还有一些情况,上一段中已经述及,如忽视“细小项目”,导致制作的投标书不合要求而废标,因此,这里不再累赘。
除上述原因外,采购人配合不够也会造成废标。如采购人在采购项目启动前没有积极进行市场调研,不能提供详细、可操作的技术参数,以致于使采购操作机构制作的技术参数有缺陷,投标人无法投标和报价,造成政府采购项目废标。另外,若采购程序违法违规也会造成废标,因下文有所述及,加之篇幅关系,故这里不再详细说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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