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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张岩松:全力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2020年05月27日 09:4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为此,云南省财政厅积极推动财政高质量运行,为实现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其中,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政府采购是如何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在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和服务质量方面云南省又是如何做的?全国两会期间,《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张岩松。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是我国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当前国内外形势作出了准确的研判,对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作出全面的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出台实施的各项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安排既立足当前应对挑战、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又着眼长远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张岩松接受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表示,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据张岩松介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省财政厅牢固树立起了“财”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增强了开创新时代云南财政事业新局面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突出体现在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防治资金。按照“应保尽保、全力保障”的原则,云南省财政厅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开辟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防治。截至20204月末,全省各级财政筹措下达防疫补助资金24.1亿元,拨付医疗保险基金93.3亿元,支持患者救治、医护人员补助、医用物资及医疗设备购置和边境疫情防控等。在中央财政承担新冠肺炎患者个人负担救治费用60%的基础上,剩余40%部分由省级财政兜底,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预拨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33.6亿元,支持基层加强疫情防控。

第二,积极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省财政厅深入开展疫情对经济运行影响的预研预判,会同发改、工信、税务等部门研究细化兜底采购收储、减免税费、延期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返还等具体措施,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7条政策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达产。统筹安排60亿元,采取贴息、补助、担保等方式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及冷链物流建设进行专项扶持。提前预拨各部门项目支出和与中央配套、应急救灾等急需下达资金共251亿元,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开工建设。随着形势的发展,省财政厅将继续研究采取进一步的支持政策。

第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疫情防控防治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制定新冠肺炎救治资金操作流程,规范救治资金的结算工作。会同发改、工信等部门,研究出台紧缺防疫物资增产增供政策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稳产达产、保供增供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关爱一线医护人员政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方面,政府采购功不可没。一是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疫情防控物资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在保证货物、工程、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也开通“绿色通道”。二是鼓励政府采购相关活动“网上办”“不见面”。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确有必要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全部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政府采购业务。“互联网+政府采购”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紧扣目标任务助力全面脱贫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张岩松表示,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去年,中央财政投入云南的扶贫专项资金是127亿元,今年到目前已经达到154亿元,规模和增量均居全国第一。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云南的关心和厚爱。同时,云南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去年共安排63亿元,增幅为37%,今年还将继续保持较高增速,传递出省委、省政府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政府采购如何发力才能助推依法保障复工复产,加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如何把钱用在刀刃上?云南将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深度贫困地区,进一步把扶贫资金向脱贫难度大、贫困程度深的迪庆、怒江、昭通以及剩余的9个挂牌督战县进行倾斜,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集中力量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张岩松强调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2020年,省级财政将安排286亿元,增长48.8%,高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45.8个百分点。为此,政府采购更要以落实政策功能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出政府采购对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促进作用,为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立足实际,开启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绿色通道”。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八条措施》,支持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物业管理服务、农副产品采购等。具体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二是做好供应商建议名录登记。三是抓好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建设。四是实现网络销售平台的对接。加强云南供销“云品惠”电商平台与“供销e家”电商平台对接,做好供应商入驻网络销售平台工作。五是组织引导预算单位落实采购政策。鼓励预算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六是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各预算单位特别是学校、医院、监狱等的食堂,在同等条件下加大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比例。鼓励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国有企业参照预算单位做法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七是及时统计和上报信息数据。八是强化协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级财政、扶贫、供销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2020年各级预算单位全面启动贫困县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九是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十是建立扶贫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绿色通道”。

“坚持人民至上,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的核心。”张岩松表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积极的财政政策之中,一方面,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做好“减法”;另一方面,强化公共财政属性,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做好“加法”。从云南省的预算安排来看,今年民生支出占比将达到73.2%,大头在民生支出上。

落实“放管服”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政采营商环境是不变的主题。循着“放管服”的改革要求扎实迈进,2019年,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在财政部和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坚持全方位推进,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政府采购体制机制,努力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取得了可喜成绩。

2019年,云南省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得到有效落实。简政放权“放得开”,放管结合“管得住”,优化服务“善于服”。同时,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更加规范透明。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出台《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制定进一步优化全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五个方面18条措施,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推进 “互联网+政府采购”,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积极研究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面对成绩,务实进取的云南财政人,从不缺智慧与担当。“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为契机,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抓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张岩松如是表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使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成为应对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助力彩云之南迎来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