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发挥山区县基层财政职能 助推乡村振兴
2022年10月28日 14:5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乡镇财政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前沿阵地,是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如何发挥乡镇财政所职能,加强资金保障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山区县乡镇财政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能定位思考
笔者认为,乡镇财政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职能主要体现有三点。一是提供保障支持。乡镇财政作为乡镇财力分配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提供基本的财力保障,所以乡镇财政要积极参与到乡镇经济管理,培植税源,增加财税收入,同时向上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全力做好资金保障。二是服务发展监督。管好用活项目资金,促进项目的迅速落实,加强项目施工前中后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项目绩效管理,发挥项目资金撬动乡村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等方面发展的作用。三是组织资金调控。乡镇财政既有向上争取资金调度责任,又有向下兑付强农惠农等资金义务,规范审核资金使用,合理分配财政资金,提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惠农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率。
二、山区县乡镇财政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能发挥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真正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支出以及分配的合理化以及科学化,构建完善的支出结构。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压实乡镇管理财政的主体责任。尤其是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工作人员需要进行及时跟踪,组织专班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进行抽查、巡查,痕迹化管理。要积极组织受益群众参与项目、资金监管、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全方位公开、公示,做到资金文件,投资情况、结算资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的有效落实,发挥资金效益。
二是规范资金拨付。进一步完善财政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资金拨付中的制约和监督,化解和消除资金安全隐患。尤其是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按照“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审批、检查验收,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乡镇政府负责实施管理,项目村具体实施,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检查监管”的原则,将涉农资金监管作为财政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借力审计、纪检监察的力量,形成资金管理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确保将来之不易的财政涉农资金用在最急需,最关键,绩效最明显的项目,积极为乡村振兴作贡献。
三是强化专管员管理。乡镇财政所坚持“监督监管”为先原则,分类建立资金监管台账,财政专管员对每一笔财政性资金追踪监管。通过加强专管员管理,开展专管员国家政策、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要求、项目监管要点等学习培训,财政专管员准确掌握政策,熟练工作程序,把握工作方法。同时专管员要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意识,筑牢风险防控基础,做实做细工作程序,专管员对每个村每一个项目熟乱于心,资金信息及时送达,从项目选址、预算、招投标、结算、工程质量全程参与,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监管。
四是加强资金调控方向。乡镇财政所需要着眼于当前的财力情况,明确前期的预算标准,按照“二上二下”原则合理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遵循预算一体化规范,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的一律不支出”的原则,强化资金监控。建立乡镇财政库款分类明细台账,包括经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台账,掌握库款明细、资金用途等动态数据,同时做好与县级财政部门的对账,做到指标资金情况明、底数清。按照年初预算数据,坚持“三保”原则,理顺支出顺序,及时调度资金,合理分配部门资金,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乡镇财政所要找准定位,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资金监管,将资金用在刀刃上,培植税源,提供财力保障,在乡村振兴中贡献乡镇财政力量。
(作者:湖北省保康 严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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