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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家具项目采购该如何设置甲醛指标

2025年05月16日 09: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 黄小洁
近期,笔者梳理了2024—2025年度多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学生宿舍家具政府采购项目文件,发现不同项目对甲醛释放量的要求存在显著差异。
甲醛标准引用呈现多元化
例如:有项目要求公寓椅依据GB18584—2001和GB/T 3324—2024要求甲醛释放量≤0.1mg/L;有项目要求板材甲醛释放量≤0.05mg/m3(依据GB 18580—2017)或者甲醛释放量≤0.5mg/L(依据QB/T 2741—2013);有项目要求实木多层板整体质量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其中甲醛释放量达到GB/T 39600—2021的E0级及以上标准,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0.5mg/m2·h(72h)(检测方法按HJ 571—2010);有项目要求板材甲醛释放量须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同时明确使用E0级环保优质多层板(甲醛释放量≤0.05mg/m3)(依据GB/T 18101—2013、GB 18580—2017、HJ 571—2010);有项目要求封边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甲醛释放量≤0.05mg/m3;有项目要求家具成品需符合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甲醛释放量 ≤0.05mg/m3(检测方式为GB/T 17657—2022的1m3气候箱法);有项目则提出更高要求,板材(三聚氰胺饰面多层板)甲醛释放量需≤0.025mg/m3,符合GB/T 39600—2021 ENF级。
上述差异揭示了当前政府采购宿舍家具时的几个共性问题。一是甲醛标准体系庞杂。政府采购涉及的甲醛标准既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如GB 18580—2017、GB 18584—2001)、推荐性国家标准(如GB/T 39600—2021、GB/T 35607—2017、GB/T 3324—2024)、行业标准(如QB/T 2741—2013、QB/T 4463—2013)、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571—2010)。这些标准在适用范围、检测方法和限值要求上各有差异,且部分标准已更新(HJ 571—2010已被HJ 2547—2016替代),采购文件未能及时采用最新版本。
二是检测方法和限值单位不统一。一些采购文件采用气候箱法(限值单位为mg/m3),另一些则使用干燥器法(限值单位为mg/L)。两种方法的检测结果不可直接比对,导致采购人需求表述模糊,供应商响应难度增加。
三是验收与检测要求模糊。部分项目仅要求家具使用环保板材,但未明确安装完成后的空气质量检测和治理要求,可能导致环保目标无法完全实现。
综上所述,甲醛释放量标准的多样化和复杂性不仅影响了采购文件的规范性,而且也对供应商的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甲醛标准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政府采购—家具需求标准(二)》中的“评分因素”提供了一定指引。例如,针对采购需求中仅要求“甲醛释放量须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项目,可在评分标准中增加如下内容:
气候箱法检测:甲醛释放量≤0.05mg/m3得1.5分,0.05—0.124mg/m3得1分;
干燥器法检测:甲醛释放量≤0.5mg/L得1.5分,0.5—1.5mg/L得1分。
结合各校的实践经验,笔者建议采购人在制定甲醛标准时可参考以下框架。
在基础合规层,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底线,严格执行GB 18580—2017,明确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0.124mg/m3(气候箱法),这是所有采购项目的环保最低要求。
在分级标准层,优先参照GB/T 39600—2021的分级体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选择环保等级:
E0级:甲醛释放量≤0.05mg/m3,适用于普通宿舍家具;
ENF级:甲醛释放量≤0.025mg/m3,适用于对环保要求更高的场所(如儿童宿舍)。
在功能适配层,根据家具功能的不同,选择适用的标准:
成品家具:优先采用GB/T 3324—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公寓床:采用QB/T 2741—2013;
衣柜:采用QB/T 2530—2011;
办公桌椅:采用QB/T 2280—2016。
在检测与责任明确方面,明确优先采用1m3气候箱法(GB/T 17657—2022),要求供应商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明确检测和治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以避免后续争议。
如何优化甲醛标准在采购中的应用
针对当前甲醛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可归纳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标准选择的现实考量。大多数高校选择E0级板材(≤0.05mg/m3)作为主要标准,同时通过工艺优化(如全PVC封边)进一步降低甲醛释放。这种选择在预算有限的前提下具有合理性,但仍需注意环保与预算之间的平衡。二是检测方法选择不当。气候箱法(mg/m3)与干燥器法(mg/L)不可直接比对,但部分采购文件未明确检测方法,导致供应商响应困难。建议统一采用1m3气候箱法,因其测试条件更贴近家具的实际使用环境。三是验收与治理要求模糊。部分项目仅在材料采购阶段提出环保要求,却未在家具安装完成后明确验收和空气治理要求。建议在家具安装完成后,由供应商负责室内空气治理,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GB/T 18883—2022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优化采购标准,提升执行效果。
一是建立分级采购机制。对于基础项目:推荐E0级(≤0.05mg/m3);对于重点项目:如儿童宿舍、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优先采用ENF级(≤0.025mg/m3)。
二是强化成品家具标准的优先选择。对于成品家具,优先采用GB/T 3324—2024,确保对外观质量、环保性能、结构稳定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三是完善验收与治理机制。要求家具安装完成后,供应商负责室内空气治理,并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进行检验。检测方式建议为:校方随机抽检每层楼的两间宿舍,检测指标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检测结果需符合GB/T 18883—2022的规定。
四是加强标准宣贯与培训。通过政府采购培训会、行业研讨会等形式,提升采购人和供应商对环保标准的理解,尤其是对GB/T 39600—2021和GB/T 35607—2017等标准的重点解读。五是推动绿色环保采购。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选择环保等级高、甲醛释放量低的家具产品,推动绿色采购政策的落地实施,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学生宿舍家具的环保问题,尤其是甲醛释放量的控制,是政府采购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在预算有限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引用标准、合理制定要求、完善验收与治理机制,既能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又能推动家具行业向绿色环保方向转型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采购人需在环保与成本之间找到平衡点,确保政府采购高效、绿色、可持续。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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