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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数字化的国际借鉴与中国路径

2026年06月23日 09: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 韩一多

  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不仅在宏观层面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在微观层面重塑市场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然而,笔者认为,我国在推进政府采购系统性改革方面仍处于探索和深化的攻坚期。目前,如何在技术迭代与制度创新之间寻求平衡、破除“数据孤岛”,是业内亟待破解的难题。
  国际经验
  政府采购数字化浪潮是全球性的。放眼全球,许多发达经济体在此领域的探索起步更早,已经从电子化迈向了智能化和生态化的更高阶段。特别是美国、英国和韩国等国家,它们在顶层设计、数据价值挖掘以及风险管控等方面,均积累了大量值得借鉴的经验,当然也走过不少弯路。因此,笔者认为,在充分肯定既有成效的基础上不能“闭门造车”,有必要系统梳理和比较分析这些先行国家的实践范式、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这对我国加快构建高效透明的现代化政府采购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美国:技术与法治双轮驱动,构建科学决策体系。美国政府采购数字化历程,展现了其从政策导向到技术引领的清晰演进。早在1933年《购买美国产品法》时期,其核心目标是保护本土产业和优化资源配置。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前瞻性地布局信息化建设,并在90年代后,将互联网技术与政府采购深度融合,着手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数据库,为数据驱动决策奠定了基础。
  其经验的核心亮点在于技术与法治的双轮驱动。在技术层面,美国不仅建立了信息资源库,更在互联网商业兴起后,迅速应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极大提升了数据处理速度和决策支持能力。在法治层面,美国高度重视法律体系的配套建设,先后颁布了《数字签名法》《电子政务法》等多部相关法律,为信息真实性、数据安全和电子采购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保障。
  对我国而言,美国的借鉴意义有三点: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全国统一、多方共享的政府采购数据库,打破“数据孤岛”。二是法律建设必须先行,要加快完善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电子化、数字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字化转型的每一步都有法可依。三是积极拥抱和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开发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推动政府采购从“经验决策”转向“科学决策”,提升采购效率。
  ——英国:聚焦核心价值,构建透明高效的绩效管理体系。英国作为政府采购制度的先行者,其数字化建设的经验更侧重于制度的成熟度和价值的实现。英国拥有超过200年的政府采购历史,其管理体系非常完善,设立了专门的政府商务办公室,全面负责政策制定、协调执行乃至人员培训。其数字化转型的核心理念并非单纯的技术叠加,而是服务于其“物有所值”的核心采购原则。换言之,在规范流程的基础上,实现最佳的性价比和竞争性。为此,英国在2010年对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性整合,以提升执行效率。
  其经验的突出特点是重绩效、重透明、重公平。在绩效方面,英国强调对采购项目实施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并引入“专家型公共经理”派驻地方,确保采购活动能精准满足地方的实际需求。在透明度方面,英国政府要求将所有超过1万英镑的合同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并建立风险管理小组,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控,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公平性方面,英国积极发布《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指南》,通过降低门槛和提供明确指引,鼓励中小企业广泛参与。
  对我国的启示在于,数字化建设不应止于平台搭建,更要服务于实效。一是要树立“物有所值”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将绩效评估和专家评审贯穿于采购始终,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以数字化为契机,建立透明度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有效解决价格虚高、质量不合格等顽疾。三是要利用数字化平台降低中小企业的参与门槛,为其提供精准指导,激发市场活力。
  ——韩国:平台高度集成,实现“一网通办”的统一服务体系。韩国作为亚洲较早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其数字化建设的经验集中体现为高度集中化和系统一体化的成功实践。自1994年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以下简称GPA)以来,韩国致力于构建统一高效的电子采购系统。其核心成果是建立了全国唯一的采购平台(KONEPS)。该平台彻底改变了韩国过去分散、低效的采购模式,展现出三大显著特征:一是实现了单一窗口的政府采购。采购机构的所有活动均在这一平台上进行,极大方便了供应商。二是实现了采购流程的全程集中化。所有环节均可在线操作,实现了无纸化和标准化。三是实现了一体化服务。该平台与100多家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系统实现了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极大提升了政府采购的整体效率。此外,韩国利用加入GPA的3年过渡期,系统调整了国内政策与法律框架,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平稳对接。
  韩国的经验对我国极具借鉴价值。一是可借鉴采购平台模式,加快推进全国政府采购平台的统一和整合,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二是强化系统顶层设计,打通各部门、各地区及公私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整体运行效能。
  现存挑战
  各国经验是其特定制度环境、技术基础和治理需求的产物,简单照搬并不能有效解决我国的本土问题。有鉴于此,笔者立足我国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现实国情,分析当前实践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掣肘、区域发展失衡、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不足等深层次挑战。
  一是数据整合与标准化不足。当前,全国政府采购数据仍然处于分散、碎片化的状态。尽管部分采购平台实现了省内数据统一,并逐步向外省推广,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采购系统在数据格式、编码标准和业务流程上存在巨大差异,导致数据难以有效互联互通。例如,各地对供应商信息的录入标准不一,商品分类方式各异,使得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整合和分析成为一个巨大障碍。这种“数据孤岛”现象不仅阻碍了全国政府采购“一张网”的建设,也使得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支持缺乏统一、完整的数据基础。
  二是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风险。政府采购数据涉及海量的敏感信息,包括企业商业机密、项目预算细节以及个人身份信息等。在数据汇集和应用过程中,如何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成为一项严峻挑战。数据泄露、滥用或被攻击的风险始终存在,尤其是当数据需要进行跨部门共享或向第三方开放时,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顾虑会进一步加剧。他们担心敏感信息被泄露,影响其市场竞争力或声誉,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全面采集和深度应用。
  三是数据分析与价值挖掘深度不足。目前,部分采购平台的数据应用更多停留在基础层面的报表统计和简单趋势分析(如交易额、节资率等),数据背后蕴藏的更深层次价值尚未被充分挖掘。例如,如何利用历史数据预测未来的市场需求、通过数据分析模型自动识别潜在的腐败行为、精准评估某项政策对特定产业的影响等,这些都需要更复杂、更智能的数据分析技术支持。同时,能够熟练运用大数据技术并对政府采购业务有深刻理解的复合型人才短缺,也成为深度挖掘数据价值的瓶颈之一。
  四是数据应用生态圈尚未完全形成。尽管部分采购平台积累了海量数据,但其应用主要局限于政府部门内部。一个开放、协作的数据应用生态圈尚未完全建立。目前,大部分平台缺乏对第三方开发者、数据分析公司和研究机构的有效开放机制,使得外部创新力量难以参与进来,更谈不上开发出基于政府采购数据的创新应用和服务。
  有关对策
  为应对上述挑战,笔者认为,可从顶层设计、技术支撑、安全保障和生态构建四个层面发力,从而充分释放政府采购数据的巨大价值。
  一是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与整合机制。相关部门可制定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数据标准体系,涵盖商品编码、供应商分类、交易流程等关键要素。通过开放数据接口,将各地方、各部门的采购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数据的实时同步和交换,从根本上打破“数据孤岛”。同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智能数据清洗与治理模块,自动识别和修复不一致、不完整的数据,确保数据质量和可用性。
  二是构建多重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屏障。为保障数据安全,需要从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同时着手。在技术层面,可采用先进的数据加密、脱敏和匿名化技术,确保数据在传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尤其是在数据共享时,可只提供经过脱敏处理后的数据。在管理层面,可建立严格的数据访问控制和审计机制,明确不同用户的权限,并对所有数据操作进行全程留痕。此外,还可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及时修补系统安全漏洞,并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应急响应预案。
  三是深化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应用。为了将数据从“记录”转变为“决策”,采购平台需要引入更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并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构建多维度分析模型。例如,通过聚类分析识别不同类型采购人的行为偏好、利用关联规则挖掘潜在的采购腐败线索、利用预测模型为政府提供宏观经济走势分析等。同时,将分析结果整合到智能决策支持系统中,为财政部门提供实时、可视化的数据报告,为采购人提供智能推荐和风险预警,真正实现“数据驱动决策”。
  四是打造开放协作的数据应用生态圈。采购平台可逐步向一个开放、协作的数据生态系统转型。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可设立开发者平台,开放部分脱敏数据和标准数据接口,吸引第三方开发者、科研机构参与,共同开发基于政府采购数据的创新应用。同时,加强与金融、税务、信用等外部机构的数据共享和合作。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