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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罚600元却留下信用污点,这类收费代理机构要注意了

2026年09月10日 10:13 来源:《政采观察》专栏打印

  ■ 何义来  

  2026年9月,福建省新成鑫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王台镇溪后村道路硬化与新建挡墙工程招标中违规以盈利为目的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无法提供成本支出证明,被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00元,系招投标领域典型的价格合规轻微违法案例。
  行业警示
  违规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一招标代理机构被罚
  案例时间:2026年9月
  涉事企业:福建省新成鑫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涉案项目:王台镇溪后村道路硬化与新建挡墙工程(招标编号:新成鑫正南招【2025】013号)
  违法事实:该公司作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标注招标文件售价,违规以盈利为目的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且无法提供对应的印刷、邮寄等成本支出凭证,违反招投标及价格监管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价格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文号:光市监处罚〔2026〕0126026号)。
  行业小结:招标文件收费仅可用于弥补印刷、邮寄刚需成本,严禁盈利牟利。即便单笔罚款金额较低,该违规行为也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后续招投标信用评级与业务承接,是招投标代理机构极易忽视的高频违规风险点。
  警示要点
  1.核心合规红线(硬性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文件的收费,仅限弥补印刷、邮寄实际成本,绝对禁止以盈利为目的加价收费,无成本依据的收费行为一律违规。
  2.电子招投标场景专属要求
  当前主流电子招投标模式下,纯电子招标文件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仅投标人主动申请纸质版文件时,方可据实收取工本费,且必须留存采购、打印、邮寄等完整成本凭证,做到有据可查。
  3.高频违规误区警示
  多数代理机构误以为小额收费、项目体量小就不会被监管处罚,存在侥幸心理。事实上,无论收费金额高低、项目大小,只要存在盈利性收费、无成本凭证收费,均属于明确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可依法查处。
  4.信用风险重点提醒
  此类价格违规虽多为轻微违法、罚款金额较低,但全部记入企业行政处罚信用记录,会直接影响代理机构信用评分、资质核验及招投标入围资格,长期累积将严重影响企业行业口碑与业务发展。
  5.合规操作标准流程
  招标公告严禁随意标注高价招标文件费用;如需收取纸质文件工本费,需提前核算真实成本、留存完整支出票据,做到收费透明、合规有据,杜绝无依据收费、溢价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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