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五百零一号)
2017年11月28日 08:3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中医科学院主办公楼网络升级改造工程硬件购置及系统集成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70501)作出的投诉及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志诚泰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08号1号楼(豪景大厦)10层103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正国际)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5层505
当事人:中国中医科学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产品IDS入侵检测系统D6000没有《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2.中标产品中性能服务器NF8480M4的官网显示内存主频为1866MHz,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经查,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出具的答复材料显示,中标供应商方正国际投标产品“捷普入侵检测系统D6000”未获得《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投诉事项1成立。但方正国际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捷普入侵检测系统JIDS-N1000/V3.0(千兆)”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本身并非虚假材料,不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关于投诉事项2,经查,方正国际投标文件及其制造商提供的产品彩页和《澄清函》均显示,中性能服务器NF8480M4的内存主频为2133MHz,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另查明,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本项目采购行为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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