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五百零六号)
2017年12月22日 09: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农业大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依法对“中国农业大学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CEIECZB01-17JX117)监督检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中国农业大学部分工作人员未出具授权函参与本项目评标活动,并就业绩合同、产品品牌等问题发表言论,干预采购评审活动。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农业大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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