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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 对维护政采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出要求

2018年12月19日 10: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其中对政府采购领域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出明确要求。

《方案》明确,要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其中,由财政部负责,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方案》还提出,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此项工作由司法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这也是继去年7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PPP条例迎来的最新进展。

根据《方案》,除了政府采购和PPP两方面的工作,财政部还将与税务总局共同负责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好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同时,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落实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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