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福建加强管理体制建设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2019年05月24日 10:28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办打印

在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实践,探索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关于建立政府采购比质比价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涉及简化采购环节、规范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监管内容的文件。政策制度体系覆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需求管理、政策功能实施、采购执行过程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建立起采购文件、合同文件、信息公告、档案材料等一系列标准范本体系,确立了依法采购的市场规则,有效规范了政府支出行为和政府采购市场交易秩序。

在简政放权方面,一是取消减少审批审核事项。梳理权责清单,仅保留变更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采用非招标方式、进口产品核准三项审批审核事项,其余事项均可通过全省统一的业务系统在线办理,防止“地方特色”、“层层加码”,管住“乱伸之手”。二是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对政府采购6类主体、4条业务链、7种采购方式的200多项细化流程步骤进行规范,通过系统进行推广和固化,实现全省政府采购标准化、规范化,打破各地政策差异造成的区域藩篱。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从预算编制到履约验收环节的全过程电子化操作,2018年直接通过业务系统在线办理,“一趟不用跑”的项目占比超过90%。三是发挥采购人主体作用。修订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进一步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提高至200万元、50万元,扩大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的自主权,提高小额零星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便利性和规范性。创新采购模式,借鉴电子商务的经验,搭建在线交易平台,省级采购人100万元以内可直接通过网上超市完成,其中50万元以内可在线直购,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效率。四是建立进口产品核准清单制,自2014年起组织对常用进口产品集中统一论证,建立产品清单,目前共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及仪器仪表设备3大类426种产品,清单内进口产品“免论证、免核准”,减少重复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