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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采信用融资从“线下”跃升“线上”

2017年11月10日 09:1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联合印发通知,在自治区本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以解决本地政府采购中标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据介绍,近年来,各地相继推出了政府采购融资业务,探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模式,政府采购具有很强的付款保证,中标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可以向银行进行质押融资,此次宁夏财政厅与人行银川中心支行联手,在总结多省工作经验并融合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全流程线上政府采购融资模式,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共享和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优势,盘活政府采购服务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存量资产,激发银行积极性,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为此,宁夏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宁夏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的试点工作方案直接摒弃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线下”对接主流方式,同时跨过“线上线下”对接并存的次主流方式,率先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线上信用融资模式。相较传统融资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降低了融资门槛,减少了融资费用,简化了手续环节,缩短了融资周期,保障了资金安全。政府采购全流程线上信用融资模式是将“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和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相对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在对接好的共享平台申请线上融资。参与政采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依据政府采购合同,为供应商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中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融资额度、并与供应商签订融资合同。

  据了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试点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试点金融机构会大力支持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开展工作,为该项目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的同时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对于符合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备有效的供应商,试点金融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试点期间,政府采购合同下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25%,较一般小微企业市场贷款利率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据悉,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还将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的开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年度综合工作考核中,并结合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在宏观审慎评估、再贷款、再贴现、本外币集中运营管理和银行间市场发债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以鼓励和推动更多金融机构参与融资支持。

  除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外,采购人需要对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工作承担相关责任。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采购单位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试点工作方案中会要求在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对财政内网系统中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专项标记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支付申请中填写的收款账号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专项标记账号的一致性,将采购资金务必支付到贷款银行指定的融资收款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根据试点方案,本次工作大致分三阶段进行,今年10月份首先启动政府采购合同线下信用融资工作;10至12月“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方案正式实施;2018年1月对两系统做接联网调试工作,然后开展线上试运行。试点工作时间从2017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记者昝妍 通讯员宋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