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对部分评审专家评审品目进行清理
2018年05月11日 10: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为提高四川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执业能力水平,促进评审专家专业化发展,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第四条、第六条之规定,财政厅将根据评审专家的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在2017年已清理5318名评审专家评审品目的基础上,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剩下的5225名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进行清理,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与其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不具有关联性的,将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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