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对部分评审专家评审品目进行清理
2018年05月11日 10: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为提高四川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执业能力水平,促进评审专家专业化发展,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第四条、第六条之规定,财政厅将根据评审专家的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在2017年已清理5318名评审专家评审品目的基础上,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剩下的5225名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进行清理,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与其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不具有关联性的,将予以删除。
相关文章
- 四川彭州一政府部门78万采购月饼 越是“合理合法”越要说清楚2020-10-09
-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09-16
- 成都市新津区完成首个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2020-08-19
- 四川就2020年集采目录及标准征求意见 取消适用期限2020-08-14
-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