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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唤醒“沉睡”的采购项目

2018年07月20日 09: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数不清多少个日夜,每个项目都经过一番显微镜式的审查。近日,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山西采购中心”)将36个“沉睡”的采购项目叫醒。截至目前,36个“沉睡项目”已中有18个顺利办结,16个办理了撤销手续,其中绝大多数项目在做相应调整后进行了重新申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山西采购中心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项措施,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一批长期滞留、推而不动的项目进行摸底与整治。

“这些项目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业务运行的整体进度,增加了采购成本,更造成社会上对政府采购效率低下的诟病。我们对这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最终发现,采购人需求不规范、预算编制不完整、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是项目进展缓慢和停滞的主要原因。”山西采购中心一处处长杨安定告诉记者,这些项目集中在2016年到2017年,项目主要分为三类:因多次开展采购活动,却反复废标,涉及预算资金9747.26万元的31个项目难以结办;因采购单位预算改变,涉及预算资金410.19万元的3个项目无法进一步落实;因采购单位无人过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88.22万元的2个项目停滞不前。找到了这些项目的顽疾之因,山西采购中心便开始对症下药。

山西采购中心一方面主动联络,激活“沉睡”项目。打电话催办长期滞留项目是业务处室每天上版的第一件事。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滞留原因,积极与采购人进行会商分析,并依法为采购人提出意见或建议;针对采购需求不明确或具有排他性倾向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山西采购中心主动邀请采购人代表进行座谈,开展业务宣讲、法规宣传,进行廉政风险、废标风险提醒,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并帮助解决编制采购需求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预算编制不合理或采购需求意见分歧较大的项目,山西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提出建议,若双方不能达成共识,采购人会得到撤销项目的提议;针对多次废标重招项目,山西采购中心要求采购人在项目重招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供书面专家论证意见书。

另一方面,清除“顽固不醒”的项目。对多次催办仍无法推动的项目,山西采购中心采取退回措施,办理项目终结手续。山西采购中心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依法终结项目严格履行公告和报告程序,且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宣布终止公告,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财政部门,使项目实现闭环管理。

“对类似影响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的突出问题我们中心会定期开展分析讨论会议。”采购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申志纯表示,下一步,山西采购中心将本次集中清理整治“沉睡”项目中所运用的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定期催办制度补充完善到内部规章制度中去,形成长效机制,使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