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要求政采预算执行“加速跑”
2019年07月16日 09: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黑龙江省财政厅明确,考虑上半年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因素,2019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的最后时限调整至8月底,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再受理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对8月底前未申报采购计划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由省财政厅收回,统筹用于省政府确定的急需支出。如有特殊情况,需由预算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省政府提报延期申请,说明项目延期原因,明确采购计划申报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0月底),经省政府同意后,履行相关程序。
黑龙江省财政厅还强调,要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采购人要完善内部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细化内部流程,将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嵌入本单位内控管理流程;要切实做好需求编制工作,提前做好前期论证和需求调研工作,不因采购需求编制不到位而影响采购计划申报和执行;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省财政厅将继续开展预算单位履约验收情况抽检,对无故拖延履约、验收和支付采购资金的,将依法依规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政府采购等措施予以惩戒,涉嫌“黑”“恶”的,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处置。
为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审核,黑龙江省财政厅要求,自编制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起,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费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所有采购预算都要按照采购品目细化到可执行的具体项目,填报每个项目的采购时间、完成时间、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等。严格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上报时间不得晚于6月底。政府采购预算一经审批,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调整。
(黑财)
相关文章
- 苏州市财政局围绕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积极构建良好营商环境2020-11-12
- 黄浦区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2020-11-12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财政:西湖区蝉联“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区县”奖牌2020-11-11
- 徐州财政:全国政府采购领域首单预付款保函在徐落地2020-11-11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到杭锦后旗调研 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工作运行...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