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2020年版集中采购目录
2020年08月07日 09: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新目录”)日前发布。其中对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做了大幅调整,并提高了市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统一为200万元。
据了解,新目录共包括30个品目,其中货物类品目23个,服务类品目7个。新增了互联网接入服务、印刷服务、云计算服务等品目;删除了信息安全设备、终端设备、建筑建材、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等多个品目。
关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限额标准,河北省财政厅规定,省级与上一期保持一致,为50万元(含)以上;设区市级由20万元(含)以上调至40万(含)以上;县级由10万元(含)以上调至30万元(含)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含)以上。
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方面,今年河北省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统一为200万元(含)以上,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规定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还强调,除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省级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外,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项目,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马金眈 顾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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