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要求完善文物保护项目政府采购管理
2021年02月19日 08:2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的意见》提出,各级财政、文物部门要根据文物保护工作规律和特点,完善文物保护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加强项目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保证项目质量。针对考古、文物本体维修等服务类项目特点和资质单位数量等,合理选择适当采购方式,综合评价并择优确定专业保护机构。图为山西博物院文物保护中心的文物修复师对古代书画进行修复。
相关文章
- 国际竞争中性规则下我国政府采购的改革路径与法律应对2025-09-09
- 浅谈政府采购发展阶段及标志性事件2025-08-12
- 关于印发《中国政府采购网数据接口规范(V1.0)》的通知2024-03-06
-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2024-02-27
- 无锡政府采购交出亮丽成绩单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