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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探路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新变革

2022年06月20日 09: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聚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体系重塑、权力下放、数字赋能,健全以电子化监管、信用评价、透明度评估等为抓手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探寻一条行政执法自我变革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一、体系重塑,变“碎片监管”为“整体监管”。自治区财政以网络化提升执法精细化,以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将全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一张网”打造成政府采购监管的“利器”,纵向贯通区、市、县,形成统一的政府采购平台,横向对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从采购预算、意向公开、计划备案、信息发布到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履约验收的全生命周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础制度体系,紧盯各方主体责任、明晰采购方式选择、推进电子化交易、运用信用评价等关键环节,扎紧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笼子。开发建设了集质疑投诉受理处理、监督检查、执法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了全区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网上办理、执法文书标准统一、执法过程严格规范。截至目前,执法监督平台共累计接收处理质疑投诉1700多条。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机制,通过劝说、疏导、协商等方式,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40余起。围绕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维护、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政府采购项目,积极开展覆盖全区范围的监督检查,共查处违法违规问题3100多个,处理处罚各类主体350个、警示教育43个。

  二、权力透明,变“看不见”为“看得见”。政府采购的基石是公平公正,让政府采购信息透明、让采购活动全程留痕、让采购结果合法合规,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全程在阳光下运行是做好政府采购的核心本质,也是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务实举措。自治区财政厅依托政府采购地方官网开设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专栏,公开政府采购活动各环节信息超过14万条,实现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数据的互通共享,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信息的监督需求。“看得见”只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起点,“公得准”才是信息公开的终极目标。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探索,把发力点放在采购人主体责任上,建立透明度评估机制,通过对采购人内部管理、信息发布、质疑投诉、配合评估等五个方面综合打分,量化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揭开行政执法的隐形面纱,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处理处罚和监督检查执法信息,实时推送至政务“双公示”平台及信用中国,有力防范“人情执法”和“选择执法”,确保每项执法活动都经得起社会监督。

  三、数字赋能,变“看急诊”为“早预防”。自治区财政厅坚持源头治理,将以往“有病治病”的监管模式转为“事前预防”,力争从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上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将违法违规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运用大数据监督分析系统,为政府采购活动安上监管“智慧眼”,实现对采购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管,累计发现问题隐患4300多条。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管理,联合25个部门建立政府采购领域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以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机制为抓手,将全区2万多家采购主体纳入信用评价平台进行信用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主体实施重点关注,采取降低抽取比例、实施重点监管、约谈通报等手段,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信用环境。懂法才能守法、懂法才能用法。自治区财政厅量身定制各类政府采购培训计划,将政府采购政策与实践需求精准对接,不断锤炼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基本功,打造出一支业务能力强、职业素养高的政府采购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