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2022年07月08日 09:2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在遵守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择优选取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办法》指出,委托方在遵守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照下列条件择优选取第三方机构:具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力量、设备和技术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备,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具有良好信誉,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以来无相关重大违法记录)。委托方可根据所委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特殊需求,增加采购第三方机构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第三方机构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委托方在选定第三方机构后,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协议),明确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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