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有错误,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纠正
2025年09月29日 10: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打印】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依托电子交易平台“暗标”技术能力,在评标环节隐匿投标人名称、标识等信息,电子评标系统随机分配评审顺序,推动评标专家全程“盲评”。逐步将“暗标盲评”范围从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扩大到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领域。
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保障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依法自主选择定标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建立健全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核程序,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对疑似低质低价中标的,加强中标结果公平性审查。招标人应当对定标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可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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