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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两岸共通标准作为政府采购技术参考

2025年12月26日 09: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提出鼓励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将共通标准作为技术参考。
《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实现多个创新,比如明确“共同选题、共同比对、共同研制、共同使用共通标准”的“四共同”工作机制,明确“台湾地区先进标准本省采用、本省先进标准在台湾地区采用、空白领域标准共同研制采用”的“三采用”实施路径,明确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支持台湾地区专家参与大陆标准体系建设等。《条例》突出成果转化的导向,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推动共通标准应用,鼓励在政府采购、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工作中将共通标准作为技术参考。
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钟志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台湾地区标准化专家可加入两岸标准共通标准化技术组织,开展专业化的讨论研究。台湾地区产学研企可以共同参与两岸共通标准的研制、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的建设等标准化工作。将加快推动两岸职业标准采认,为台湾同胞参与这项建设提供便利。同时,在产业政策制定、政府采购、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标投标等工作中,将台湾同胞共同参与制定实施的共通标准作为技术参考。对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标准化专家及其团队提供来闽工作、落户、安居等服务便利,对其相关创新、创业项目等提供支持。(记者马金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