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自行招标采购
2017年11月17日 11: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近日,安徽省芜湖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自行招标采购管理的通知》,对机关事业单位终止自行招标采购备案管理后的自行招标采购业务,作出统一规定,
量化招标采购预算管理。自行招标采购实行年度项目预算管理(项目个数和项目预算金额),杜绝人为肢解项目,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细化招标采购过程管理。对已建立了招标采购协议库的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必须在协议库内抽取中标人,项目资金支付部门凭抽取的中标通知书等支付项目资金。对未建立招标采购协议库的政府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金额在集中采购限额以下、1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支付部门凭“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网上公示截图等相关资料后支付项目资金。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不含1万元)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需求部门和招标采购经办部门共同负责实施招标采购,原则上采用询价三家以上的办法,最低价中标。资金支付部门凭正式发票、相关批件等资料后支付资金。
强化招标采购资料保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表格、影像等材料需妥善保管,接受财政审计等监督。
(周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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