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落实“放管服”积极推进政府采购
2018年05月04日 08:5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一是坚持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一方面对财政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以党规党纪规范财政人员行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坚决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党建工作。
二是有的放矢加大监管力度。首先是依托财政一体化系统开展监管。无论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一体化系统中的采购过程全程留痕,有效加大了监管力度。其次是完善代理机构检查体系。对现有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相应罚则进行归纳梳理,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代理机构的检查体系。同时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质疑投诉项目、重点项目、大额资金项目等有计划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最后是对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加强管理及现场检查。
三是加大宣传培训深度广度。首先建立政府采购案例库。以财政部指导性案例为基础,结合有代表性的、采购人经常咨询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建立丰台区政府采购案例库以便采购人查询。其次建立财政内部、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三层立体化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采用多种手段加强培训。最后整理政府采购政策。将繁杂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分类整理,为采购人提供易用的采购工具书。
四是发挥政策优势,拓展政策功能目标,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落细。健全支持创新及节能环保采购政策,促进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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