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2018年06月05日 09: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潍坊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有力举措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是研究制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办法。每年由各级财政部门及各采购人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分信用等次向社会公开。一方面可为采购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依据,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代理机构自我规范,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定期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执业水平;建设该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题库,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作为常态化管理方式。
三是建立健全代理机构的随机抽查机制。一方面对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定向检查,对日常监管事项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等形式开展不定项检查。同时连续3年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抽查的重点为信用评价较差、被投诉质疑较多、执业不规范的代理机构,依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代理机构给予相应处理和处罚。
四是提高代理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做好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做到网上答疑解惑,为代理机构提供政策法规服务,最大限度减少质疑投诉。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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