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四个方向”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2018年06月11日 09:20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一是伊犁州加强正版软件的政府采购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侵权盗版软件进入采购渠道,目前正在推广试行中。
二是财政部门审核计算机办公设备采购预算,包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预算,无预算不予采购。软件价格要符合伊州资管[2016]77号《伊犁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暂行)》的要求。
三是在加强新购置计算机正版软件采购管理方面,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软件产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在组织计算机硬件设备采购时,要明确要求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四是针对正版软件采购履约验收,采购人要加强对计算机软硬件采购的履约验收,重点验收新购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是否符合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要求,通过建立配置制度实施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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