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力促政府采购标后规范履约
2018年09月21日 08:3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为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人对所需产品的满意度,江苏省金湖县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正常开评标的同时,三管齐下,多环节把控,确保交易双方标后按流程如期规范履约。具体为:
一是明职定责,落实采购主体责任。根据《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等法律规定,明确采购人在预算编制、需求确定、履约验收等采购核心环节的职责界限,系统总结以往交易双方未能成功履约的情形与原因,共同分析研判,商讨对策,防患未然,努力破解广遭社会诟病的“天价采购”和基于新商业模式的“超低价中标”等越“红线”采购难题。
二是规范操作,促成正常规范履约。一方面,要求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按高限设定履约保证金(不超预算金额的10%)条款,为因中标方违约造成采购人损失而获得合理补偿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从短从快发放中标通知书、进行合同备案,要求采购方于中标结果公告后法定时间内携中标通知书到交易监管办备案,并制作“合同备案申请表”,及时进行合同见证,最大限度节约履约时间。
三是跟踪服务,做实标后验收管理。首先,针对重大项目,督促采购人邀请纪检、监管、技术专家、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验收小组参与验收工作,并根据项目特点,结合采购合同进行逐项确认,确保验收工作不流形式、不走过场。另外,配合监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查看、意见反馈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存在拒不履约、以次充好、无故拖延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坚决予以查处和通报。
(袁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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