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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湖县:为进场交易目录及限额标准立新规

2018年10月09日 08:4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近日,江苏省金湖县发布《关于印发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重新公布了交易目录,规定了招标采购限额,为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扩大招标采购人自主选择权、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打下了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

同时,《通知》提出,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标准的,必须招标。限额以下的施工项目,最终结算价以“金湖县造价咨询库”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限额以上、公开招标施工项目由县审计局负责审计。

《通知》规定,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分别执行20万元(含)、10万元(含)、30万元(含)的进场交易起点金额,目录未涵盖且在限额以上的采购也必须统一进场交易。属于网上商城品目范围的,按《金湖县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17)》执行。      

(袁海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