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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财政“三个突出”做好政府采购管理

2019年01月17日 09:01 来源:财政部打印

   一是突出“放”字,放大采购人自主权。放开采购方式选择权限,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由预算主管部门审核。放开代理机构选择权,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放大采购项目的灵活性,“政采云”平台协议供货、在线询价、网上超市和反向竞价模块由采购单位在网上直接发起,由系统自动确定成交供应商,简化了政府采购流程,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办理。2018年,采购单位在网上直接发起采购涉及金额达7326万元。

  二是突出“管”字,维护市场秩序。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计划不采购”,突出预算约束刚性,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审核,从源头上把控项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化手段实现智能化监管,保证所有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建立财政、监察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专项检查与动态监控相结合,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当事人,督促落实整改。强化投诉处理,聘请法律顾问受理和调查处理供应商投诉,有效保护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处理投诉两起,驳回两起。

  三是突出“服”字,提高工作效能。遵循多问需求、增强服务的原则,组建采购单位群、代理机构群、供应商群、专家群四个QQ群及微信群,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最新文件精神,回答政府采购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2018年线上答疑3000多个,上门服务15次。加大培训深度广度,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2018年共计组织培训5次,400余人参加培训。鼓励本地企业特别是本地生产制造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更好地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支持地方企业或产业发展的政策目标。目前,海盐县有70多家本地企业入围嘉兴市网上超市政府采购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