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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县:2020年实现政府采购“零投诉”

2021年04月09日 08:3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本报讯 山东省莒县坚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范质疑答复及投诉处理操作流程,并从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采购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实现了 “零投诉”。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便捷的电子化采购平台。完善电子化采购平台的功能建设。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和报名环节,实现数字证书(CA)免费办理,为企业减负。优化采购环节,理顺业务流程,实现从采购需求到采购文件以及合同公示、验收结果公示的全流程实时发布,方便供应商获取信息,为社会公众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拓宽了渠道。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应商满意度。优化供应商质疑投诉工作流程,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缩短合同签订时间,简化资金支付流程,建立预付款制度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供应商满意度调查回访,从源头上减少供应商的质疑投诉。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增强采购人责任。指导采购单位健全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明确政府采购岗位分工及人员职责,细化监督措施和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组织全县政府采购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采购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依规进行采购。

四是保障公平竞争,规范采购主体行为。着重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多次联合县财政监督办及相关科室,对全县预算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禁止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桑峰)